1.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
| 医疗保险 | 缴费基数/元 | 个人缴费/元 (比例2%) | 单位缴费/元 (比例7.5%) | 
| 下限/元 | 4212 | 84.24 | 315.9 | 
| 上限/元 | 21060 | 421.2 |  | 
2.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
2024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40元/人,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/人。其中: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,按390元/人标准缴费;2024年7月1日起补缴的,补缴人员(新生儿、入学新生、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、困难人口等有特殊规定的参保人群除外)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。
若您还有其他医保相关问题,可致电医保南安分中心0595-86395515、86395525、86388583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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