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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索 引 号:QZ07908-0101-2025-00010
    • 备注/文号:南翔政〔2025〕76号
    • 发布机构:翔云镇人民政府
    • 公文生成日期:2025-07-21
    翔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—2025年度翔云镇“优秀教师”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
    时间:2025-07-21 09:56

    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      一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我镇教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深耕课堂提质效,创新育人模式,用心浇灌幼苗成长,彰显担当,涌现出一批优秀典型。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,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,在第4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,经研究,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4-2025年度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扬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      一、评选范围 

      在全镇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、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职工。 

      二、评选条件 

      (一)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,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。 

      (二)认真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,并能出色地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有开拓创新精神,在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等教育教学改革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。 

      (三)热爱学生,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无私奉献,思想言行堪为学生表率;自觉参加继续教育,遵纪守法,模范履行职责,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,专心从教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。 

      三、评选名额 

      评选翔云镇“优秀教师”18名,其中翔云中学5名,翔云中心小学13名。 

      四、评选办法 

      (一)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、宁缺勿滥、好中选优的原则,认真评审,严格把关。 

      (二)各校要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,注意发现和推荐近一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,做到民主评选、公正推荐。 

      (三)推荐人选上报前,应予以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。 

      五、评选要求 

      (一)评优评先工作意义重大,各学校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对评优评先工作的领导。 

      (二)参评优秀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年限。 

      (三)因违纪违规受处分期限未满的或未处理的均不得参评。 

      (四)纪检、综治等部门要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。 

      (五)参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纪检、综治,其中纪检、综治证明可以由学校统一办理。 

     

      附件:翔云镇2024—2025年度优秀教师申报表 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翔云镇人民政府 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7月15日 

      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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